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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場個人修養:從儒家思想其五基本定義──仁、義、禮、信、孝

孟子認為:「人之初,性本善。」荀子認為:「人之初,性本惡。」一個人生下來的本質到底善是惡,其實眾說紛紜,但「好」的人格必定包含以下幾項儒家思想──仁、義、禮、信、孝。生性善良的人可以更進一步進修成品德高尚的賢者;生性卑劣的人,也可以受儒家思想的洗滌,從而一洗以往的黑點,化為善良的人。



「仁」,是由惻隱之心演變而成,它是無私的、大愛的惻隱之心。儒學定義裏的「仁」,是要做到人與人之間相親相愛,彼此具備著同情心、慈悲心以及惻隱之心,達到「愛萬物」的效果。從個人層面來看,什麼樣的人才符合「仁」的特質呢?


子曰:「剛、毅、木、訥近仁。」意思即是剛強、堅毅、樸質和說話遲鈍的人才是仁人。相反,孔子又說到:「巧言令色,鮮矣仁。」善於巧言令色,可以裝作討人喜歡的臉色則視為不仁。那麼仁人從實踐有何作為呢?子曰:「仁者先難而後獲。」遇到困難的事,就爭先去做;遇到能獲私利的事,卻退卻至人群之後。子又曰:「克己復禮為仁。」克制自己的私欲,踐行禮節才是「仁」。


除了這種無私奉獻以及約束自我的品德,當然還有最重要的推己及人!子曰:「夫仁者,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達而達人。」自己若想立身處世,就會想幫別人立身處世;自己想通達,就會想幫別人通達。有了「仁」,人們的私慾便會自然地被淡化,更多為別人着想而克制自己,從此不再自私自利,只追求對自己有利益的事;反而學會了體恤別人,有着一顆善意的惻隱之心!



「義」,是由羞恥之心演變而成,它是人格尊嚴的自覺,以公平公正之心待人接物。儒學定義裏的「義」,是要做到以公正、合理、合宜、應當做的事作為處事的原則。


從個人層面來看,什麼樣的人才符合「義」呢?子曰:「以直報怨,以德報德。」我們應該以至公無私的方式回報怨恨。例如漢代「蘇武牧羊」的故事,就體現到捨生取義的情操:蘇武當時被扣於匈奴,其貴族曾多次以功名利祿去利誘蘇武,又用嚴刑峻法威逼他。但蘇武一如既往地抱持大義凜然和寧死不屈的態度,致死也不願投靠匈奴,為敵人所用。後來匈奴貴族實在無計可施,唯有「徒武北海上無人處」,怎料蘇武竟「掘野鼠,去草實而食之。」他這種寧可過着卑微惡劣的艱鉅生活,也不肯屈服於匈奴手下的義氣,堅持地捍衛民族節氣,拄著漢朝的旄節,實在令人肅然起敬。


這種「義」,不光體現到一個人對自己合宜、應當要做的事有把握之外,還做到令人敬佩的尊嚴的自覺。若遇到不合符公義的事,切要堅定自己的原則,時時刻刻都要做合情合理的事!


「禮」,是由辭讓之心演變而成,即是謙虛禮讓,尊重別人。儒學裏的「禮」更進一步說明其為具體的社會準則、道德典範,例如孔子要求人的言行舉止需符合周禮的禮節和儀式。


從個人層面來看,要做到「禮」,就必須滿足「正名」──「君君,臣臣,父父,子子」為君者要符合於君道,為臣者要符合於臣道,為父者要符合父道,為子者要符合子道。否則「名不正,則言不順;言不順,則事不成;事不成,則禮樂不興;禮樂不興,則刑罰不中;刑罰不中,則民無所措手足。」因此,我們要敬老慈幼,尊師重道以及兄友弟恭,不得逾越僭禮,這一切都源至於「禮」的規範。



「信」,意思即是誠實、承諾、不虛偽和講信用。秦末楚地曾有一人名為季布,為人性情耿直、俠義好助。但凡承諾別人做的事情,無論何其艱難困苦,最終都會設法做到。這樣的美德後來得到當地人的讚揚,更錄入《史記》──「得黃金百斤,不如得季布一諾」這樣的描述,後世常用的成語「一諾千金」便由此誕生。成為一個守信的人,除了得到別人的讚嘆,亦使自己變成一位有信德的人,何樂而不為呢?尤其在職場的道路上,切記不要做一個食言而肥的人啊!


「孝」,最言簡意賅的意思便是對父母孝順。中國人有言:「身體髮膚受之父母,不敢毀傷,孝之始也。」我們身上的每一個部分,都是父母給予的,自然應該小心呵護,不敢輕易損毀殘害。因此,愛護自己便等同孝順父母。


又有孔子所說:「父母唯其疾之憂。」做爹娘的只是為子女的疾病憂愁着急,顧好自己的健康便是報答父母的一種。除了自身之外,我們也要顧及父母的感受,常常陪伴在他們的身邊。「父母在,不遠遊;遊必有方。」父母還健在的時候,就不要遠走他鄉,倘如逼不得已要遠遊,也必須要有明確的方向。歲月寶貴,我們應該珍惜當下的眼前人,特別是養育自己的父母,否則等後悔莫及的時候便已經失去了原本的意義了。


原來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,便已滲透了儒學的元素,當然,我們可以做的不僅僅是以上五項。從今以後,不妨先從「仁」、「義」、「禮」、「信」、「孝」做起?


高原

鷹的完美要在天空下施展。




文章轉載自I am…青年職學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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