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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I am...哲學部】為什麼我們喜歡尋找「意義」


在每個人的成長過程中,或許都會被問到過類似的問題:「你做這些有什麼意義呢?」這種類型的問句,往往出現在青少年想要追夢、又或是對「毫無益處」的東西感到興趣的時候。如此潛移默化下,似乎我們必須要做一些「有意義」、「有影響力」的事,例如找一份穩定的工作,不要去追尋不可控的興趣與愛好,否則就是在浪費時間、浪費資源。


「不愛工作的是懶惰的,是逃避責任的,是不愛社會、不愛人類、不合作、不合羣的,是自私的。」──西西《碗》


對「意義」的迷戀

如同上述,在這種潛規則下,我們難免會要求自己在行動前,甚至在每一項事物上都去尋找一個「意義」。重點並不在於「意義」本身是否顯露、是否富有内涵,我們更多是為了獲得一個「免死金牌」,以便讓在別人詢問自己的時候,不至於說不上原由。


為什麼要這樣做?


有人說,「因為人類需要解釋世界。哪怕這種解釋是錯的,也必須存在。」就例如古代的各種神話、宗教故事,都是人類為事物賦予價值,並以此來增添自己的信心。也有人說,「因為我們需要找一個理由,一個目的,然後用以證明自己曾經的存在。」


在長久的影響下,便會產生一個結論:人們是需要通過尋找生命意義,從而自我滿足;也就是「一個人必須找到自己的人生意義,才能獲得幸福和豐盛感。」


真的是這樣嗎?



人生就是尋尋覓覓

在哲學中有著名的三條問題:我是誰?我從何而來?我要到哪裏去?以這三條問題為基礎,人們開始了尋找的歷程。人的一生無疑是短暫的,但正正因為時間與生命短促所產生的恐懼感,使我們害怕浪費、害怕失去,於是便拼命為自己生命所看見的一切賦予意義。彷彿我們必須要時時刻刻都在忙碌着,才能勉強把自己從「一切都好像沒有意義,但時間卻在不斷流逝」的恐懼感中抽離。


意義=幸福感?

儘管我們恐懼,對時間感到無可奈何,無能為力,但卻必須要承認,其實不是每件事情都需要「有意義」,也不需要強行去做別人眼裏很有意義的事情。在一個溫暖陽光滑過窗框,名為休息天的日子中,躺在床上,看漫畫,追時下的動漫,又有什麼不可呢?


很多時候因為社會的壓力或者同輩的比較,我們必須要一直一直向前走,試圖為自己的人生尋找意義,以此來證明自己沒有白白浪費每一分每一秒。可事實是,在這個世界上多數的時候,都是「Nothing Matters」。我們並不是非要做超級英雄,才能有幸福快樂的結局。


由始至終,意義從來都不是與幸福感挂鈎。在西西的小說《碗》裏面,葉蓁蓁放棄了原本的工作,選擇在動植物公園裏看書,看玫瑰角落上那一連串奇異的名字,做着世俗眼光下「沒有意義,浪費時間」的事情,可我們能夠批評她,說她的生活不幸福嗎?


「我仰望樹,仰望天空,我看見了沒有翅膀但會飛翔的雲層。」葉蓁蓁這麼說。



Let's do things that feed "ourselves"

人類總是被外在壓力影響自己的決定,被困於世俗的價值觀中。或多或少也因此「被喜歡」在短暫的一生中,尋找人生的意義。或許窮盡一生也尋覓無着,但詩人木心說:


「生命好在無意義,才容得下各自賦予意義。假如生命是有意義的,這個意義卻不合我的志願,那才是生死兩難。」



漫漫

長路遙遙,則施施而行,漫漫而遊。




文章轉載自I am…青年職學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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